新河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严格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
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疫情风险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发生和扩散风险,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进一步严格发热患者就诊管理通告如下:
1.个体诊所、医院、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0种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做到不接诊、不拒诊、不失控,做好流行病学问诊、信息登记和报告,医院发热门诊电话或,通知发热门诊来车,将患者转至发热门诊进一步治疗,期间全程执行闭环管理措施。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对所有就诊患者,均应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督促患者和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
3.严格规范发热病人就诊行为。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后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绝不能到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热患者进入医疗机构前,必须先戴好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家属在外等候;重症患者允许一名家属陪同;患者及家属在就诊期间需全程佩戴好口罩;就诊时,应如实讲述患病和既往就医情况,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旅行和居住史、与可疑人员的接触史等。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收治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
新河县防领办(卫健局)举报
新河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举报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