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人民医院被邢台市卫健委处罚

医院。资料图

近日,河北省医院因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特别是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保存登记资料,被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警告并罚款4千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经邢台市卫健委查明,医院一些科室存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情况,并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疫苗管理法》等相关规定,该院将面临警告及罚款等处罚。

处罚决定书截图

此次处罚不仅是对医院的警示,也提醒其他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并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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