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新河杰座小区物业不作为:1、垃圾不清理,业主去询问,物管人员就说业主不好。2、业主买了车位才能开车进入,不准车辆进入小区,为何小区内设有车位。3、小区内的各种通知没有通知到位。4、小区大门管理混乱,使业主电瓶车和电瓶多次被盗。5、小区业主多次投诉物业不作为,监管部门并没有拿出强有力的整改措施。6、春节临近,大量业主返回,物业是否安排一些服务措施?7、关于房产证,为什么办不了?开发商有没有申请大证办理?
怀远县回复1.前期因垃圾清运车损坏导致清运不及时,现已修好正常清运。个别物管人员由于言语不当给业主带来伤害,我镇已督促该物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与培训,按照相关规定服务业主。
2.小区内业主停车应按规划设置的停车位予以停放,小区内道路及其它未规划设置停车的区域按照规定不予停放车辆。
3.对于小区内各种通知(包括上级下发及涉及业主利益的事),物业一般都在电梯口或者楼道旁进行张贴告知,网友反映的情况,我镇将督促该物业企业采取不同形式宣传。
4.小区大门都配备安保人员,对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管理,网友反映业主电瓶车与电瓶被盗问题,我镇将督促物业加强管理,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5.针对业主投诉物业相关问题,我镇将加强对该物业企业管理,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逐项检查,并予以解决。
6.对于大量业主春节返回,我镇已督促物业按照相关规定加强服务管理,同时督促物业企业按照政府要求,做好登记记录,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关于办证问题。《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经查,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暂未收到新河杰座小区商品房登记申请。(榴城镇人民政府、怀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榴仔
来源:蚌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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