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有序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群众办理业务实际需要,我支队决定自年3月18日起,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窗口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恢复我市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窗口办理服务。
群众需处理交通违法的,应事先电话预约,之后到所预约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违法处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附后)。
二、群众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需佩戴口罩,必须出示邢台市健康码或小区出入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
2、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理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3、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从出口离开业务大厅,不得聚集和逗留。
4、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和其他垃圾。
三、提倡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业务。可通过下载“交管”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信息。附:各县(市)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年3月17日
市区各违法处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序号名称地址电话1桥东区一大队邢台市桥东区新兴东大街号-桥东区二大队邢台市襄都路与人民大街交叉口-桥西区一大队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路号-桥西区二大队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路号-开发区大队邢台市桥东区襄都北路与人民大街交叉口西50米路北-七里河大队邢台市桥东区龙泉大街号-违法处理大厅邢台市公园东街与紫金泉路交叉口-各县(市)违法处理窗口地址及电话序号名称地址电话1邢台县大队邢台市桥西区钢铁南路加州美地西侧-沙河市大队沙河市机场路号-内邱县大队内邱县康庄西路1号-南和县大队南和县幸福大街西段路北-任县大队任县光明路号-临城县大队临城县临泉路号-隆尧县大队隆尧县康庄路号-柏乡县大队柏乡县建设路-宁晋县大队西仓路与晶龙街交叉口西行米路南-新河县大队新河县振堂路15号-威县大队威县市民服务中心五楼-南宫市大队南宫市凤凰路号-清河县大队清河县西环路中段-巨鹿县大队巨鹿县建设大街60号-转广宗县大队广宗县府前街号-平乡县大队平乡县建设大街号-临西县大队临西县平安北大街东侧-来源:邢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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