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新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规范县城区停车秩序的通告
为改善我县城区道路通行环境,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停车秩序,创建整洁、有序的县容县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县城区集中开展规范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城区各主要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禁止乱停乱放各类车辆。
二、驾驶人应将车辆顺向停放在停车位内或停放至路牙石以上停车区域的,车头应向外有序停放。临时停车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的正常通行。
三、对于机动车未在停车位内顺向停放、未在停车区域内停放或者未按方向停放的行为,城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影响交通的予以拖移。
四、道路沿线商家应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加强门前停车管理,提醒自备车辆及前来就餐或者购物的车辆驾驶人将车辆车头向外,规范停放在路牙石以上,对于违反门前三包的商家城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各单位和物业公司要加强单位、小区门前区域范围的停车管理,引导车辆车头向外有序停放在路牙石以上的停车区域。
六、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通告规定,文明停车,共同维护停车秩序。对于拒绝、阻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妨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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