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财政厅网站公布了《关于提前下达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预算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预算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为提高市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号)要求,现提前下达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指标,具体金额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农业生产支持补贴”。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工作。待年预算年度开始后,该项资金按程序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相关市县,由市县列支。附件:提前下达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明细表(分发)河北省财政厅年12月11日来源:河北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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