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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新河县公安局
新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年1月20日(农历腊月廿六)
振堂路集市临时迁移的通告
春节临近,为规范年货市场秩序,方便群众采购年货,同时缓解振堂路交通压力,经研究,决定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六)振堂路集市临时迁移至北环路和新华路,同时禁止在振堂路摆摊设点。各集市商贩要自觉到北环路或新华路两侧摆摊设点。县城管局、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将开展联合执法,对擅自在振堂路摆摊设点的商贩依法查处。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到北环路或新华路采购年货。过往车辆请提前绕行。特此通告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河县公安局新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1月16日戳原文,进入新河网。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