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官李勇跨越理论与实践鸿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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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年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评选获奖名单出炉,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勇撰写的论文《检察视角下中国刑事合规之构建》(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年第4期)获-年江苏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理论成果一等奖。

李勇,男,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研究生,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全国职务犯罪检察人才、江苏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近年来,李勇出版《结果无价值论的实践性展开(第二版)》《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等著作四部,在《法律科学》《中国刑事法杂志》《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发表文章近篇;主持国家级研究课题多项,多项成果获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提名奖、中国青年法学论坛二等奖、全国检察基础理论成果三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等,多篇文章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转载;研发检察官培训课程20余项,其中多个课程获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国家检察官学院立项课程、江苏省检察精品课程、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名师名课。

“从来就没有只需实务技巧而无需法学理论来解决的案件,也从来就不需要只知法条而对法学理论一窍不通的法律人才。靠会背几个法条就能办案的时代一去不复还;靠谙熟几个司法解释就能把案件办好的时代一去不复还;靠纯粹理论推演而丝毫不顾实践需求就能研究出经世致用法学成果的时代一去不复还。”这是李勇在其专著《结果无价值论的实践性展开(第二版)》前言中的一句话。一个优秀的司法者应当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扎实的实践经验,并且能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

“司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你必须像专家一样来思考问题,决定了你的法学理论功底必须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才具有解决疑难案件的能力。”李勇说。既要能办案,也要善于从办案中总结提炼经验,形成一定的理论成果,再用理论成果反哺实践,这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状态。近年来,正当防卫案件引起各界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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