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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社河南分社
中新社河南分社许昌11月1日电(杨华张培)11月1日上午9时,许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许昌广电大厦11楼的许昌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许昌市小餐饮示范店提升工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主题是发布许昌市小餐饮示范店提升工程的进展情况。省级媒体驻许昌记者站与许昌市的主要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许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郭雯主持。会上,许昌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吕庆华,就许昌市小餐饮示范店提升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了解,今年年初,许昌市委、市政府把“在许昌市区餐饮店相对集中的街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打造1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提升家小餐饮示范店”确定为保食品安全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政府以奖代补的形式,拨付专项补贴资金万元保障此项工作。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详细调查摸底,建立工作方案、台账,坚持严格标准,促进规范提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目前,许昌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已全部完成。六一路、八一路、前进路、五一路、智慧大道、学府街、安和街、南海街、瑞贝卡大道、魏庄街1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均树立起“食品安全示范街”的标牌,向家已经达标的餐饮店颁发了“餐饮示范店”公示牌,此项民生实事工作比计划提前三个月完成。通过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许昌市餐饮服务单位的店容店貌、卫生状况、服务水平等都有明显提升。
据介绍,许昌市食药监局重点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食品安全规范实施到位。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操作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和打击制假售假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达到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符合条件的许可或备案率%、建立监管档案率%的要求。
二是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监管人员责任,许昌市食药监局对餐饮店改造提升情况不间断开展专项督导和检查,每月通报各分局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由许昌市食药监局纪检监察室开展专项效能监察;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管理和推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相结合,形成自查自检常态。
三是社会共治推动到位。餐饮示范店悬挂“餐饮示范店”公示牌、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许昌市食药监局印制发放《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告知书》《致市民的一封信》等材料,让餐饮服务单位消除顾虑,激发其参与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餐饮量化分级中达到A、B级单位不断增多,涌现了一批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引导小餐饮店迈向“正规化”。
五是辐射发展全面提升。推动许昌市区美食广场、襄城县“明清古街”等特色餐饮提升,打造成为许昌亮丽的餐饮文化风景线;各县(市)同步建设餐饮示范街,各乡镇重点打造2至3家农村餐饮示范店,目前已建成家农村集体聚餐定点饭店,由此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全面提升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水平,推动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
据悉,在今后的工作中,许昌市食药监局将对验收合格的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审,确保创建标准不松懈,创建成果不流失,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努力提升广大群众对餐饮食品安全的满意度,真正实现从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的转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广大群众吃得放心、安全。
责任编辑:刘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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