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中国债券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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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是为新河县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推进新河县的城市化进程,同时也是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项目单位
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内容
项目铺设沥青砼路面平方米、便道平方米,铺砌路缘石米,绿化平方米,敷设雨水管网米、污水管网米,建设雨水检查井座、污水检查井座,购置安装路灯基。
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3,.00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比53.25%;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6号)有关规定要求;年拟申请债券5,.00万元。其余地方配套资金5,.00万元。
项目收入
本项目收入来源为广告收入和停车费收入,全部是专项收入。运营期总收入可达58,.90万元。
本项目广告收入主要包括路灯广告和道路广告牌收入,项目安装路灯基,以10个旗杆广告为1组,2,元/组/期,1期10天,广告投入率80%计算,项目正常年度路灯广告收入约.87万元;项目涉及道路拟设置道路广告牌50个,一个广告牌年收费10万元,正常年度道路广告牌收入万元。
本项目拟于道路及便道设置停车位6个,按每个车位每天收费10小时,2元/小时,车位使用率70%计算,项目正常年度停车费收入3,.60万元。
成本测算
本项目运营成本主道路及配套设施维护保养费用、人员工资及福利等。债券存续期间项目总成本费用为34,.74万元。
覆盖倍数
本项目项目用于资金平衡的相关收益为33,.60万元,本次拟发行专项债券本金为5,.00万元,年限15年,债券本息共计8,.00万元,覆盖倍数为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