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交警
3月1日起至5月底,交警大队将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市支队统一部署,在全县组织开展机动车假牌套牌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力争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一批使用假牌套牌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路段,查扣一批使用假牌套牌以及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和报废的机动车,集中破获一批制作和贩卖假牌假证窝点,使机动车假牌套牌违法行为大量减少。
每月15日为统一行动日
按照统一安排,确定3月15日、4月15日、5月15日,为集中统一行动日。
重点车辆
通过对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调取的车辆轨迹记录“时空”碰撞获取的涉嫌假牌套牌车辆;年以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记录的具有3次以上补牌记录的嫌疑车辆;套牌案件管理系统中记录的涉嫌假牌套牌车辆登记地、违法地在京津冀地区的车辆。
重点区域
在城市和高速公路、国省道重点查处使用假牌套牌和变造号牌等违法行为;在物流集散地、大型物流公司、建筑工地等场所及周边道路重点查处套牌违法行为;在城郊结合部、农村和县乡道路重点查处驾驶假牌、拼组装和报废车辆上路等违法行为。
重点场所
物流集散地、居民区、停车场、建筑工地,机动车品牌销售店、二手车交易市场、车辆修理厂、报废车回收企业、汽车美容装饰网点。
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案件
行动中,将严格执法,确保法律效果。对查获的假牌套牌车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落实扣车、收牌、记分、拘留等措施。对其违法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将在查明事实基础上,责令假牌套牌违法行为人全部依法接受处理,涉及刑事责任的要严肃予以追究。同时,深挖线索,会同治安、刑侦、网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查处制假、贩假有关工作,查找牌证来源,揪出犯罪团伙,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将严格规范案件受理、调查取证、业务流程、异地协查等工作,杜绝发生群众报案推诿、扯皮的情况。对群众报警的假牌套牌案件,及时受理,及时核查录入系统,并及时反馈;申请对被套牌车辆更换号牌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对经核查排除假牌套牌嫌疑的车辆,立即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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