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平阳县鳌江火车站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平阳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58号文件及鳌政函[]号文件精神,经我局研究,现将平阳县鳌江火车站站前区D-3-2-1地块的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1土地使用
1.1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具体界线详见红线图(最终以勘测定界报告及附图为准)
1.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
1.3用地兼容性要求:无。
2环境容量
2.1容积率:≤2.5。
2.2建筑规模:地上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设施面积≤。
2.3建筑密度:≤25%[上限控制]
2.4绿地率:≥30%[下限控制]
2.5建筑高度:27米≤住宅建筑高度≤米。
2.6日照要求:建设项目自身和对周边的日照影响应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要求,新建建筑应考虑周边现状住宅日照问题。
3交通组织
3.1车行出入口方位:南侧、北侧。
3.2停车配置:
3.2.1安置住宅机动车泊位按1.0个停车位/户要求配置,安置住宅非机动车按1.5停车位/户要求配置,其他停车配建指标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执行。其中住宅及公共办公楼建筑工程配建停车泊位数的10%应设置为公共泊位,须单独划定区域并予以区分。不同功能区块配置的停车应方便使用。新建项目不得设置机械停车位。建筑底层作公共开放空间的架空层应符合DB33/T-《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要求,利用架空层作停车功能,仅作为城市公共配套停车泊位的,可不计入地上建筑面积。住宅底层架空部分用于住户公共活动的部分可不计入地上建筑面积。
3.2.2按照相关规范和规定配置或预留充电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号)设置,建设标准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执行。
3.2.3规划要求配建的社会停车泊位应集中设置,独立出入口,方便后续移交管理。
3.2.4地块内配建公配设施的项目结合规模需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停车泊位。
4市政与竖向
4.1场地标高:不大于周边道路标高平均值加上0.6米,并与周边道路做好衔接。
4.2管线综合总平面图完成后一并纳入初步设计。地块内已有地下管线应根据相关规划及规定进行保护和退让或转移。现状竖向及市政数据在施工图设计之前需以现场实测资料为准。
5城市设计及空间布局
5.1建筑后退空间:
(1)东侧为新河路,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少于5.0米,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少于12.0米。
(2)南侧为珍岙路,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少于5.0米,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少于10.0米。
(3)西侧为现状住宅,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少于3.0米,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少于7.0米。
(4)北侧为西塘路,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少于5.0米,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少于10.0米。
5.2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后退,按直线段与曲线段的切点连线起算,后退距离按照较窄路控制。围墙退让、建筑间距按照《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执行。
5.3城市设计要求
5.3.1整体风貌特征:采用行列式与点式结合的布局形式,强调组团内部的私密性以及组团之间的生态廊道,滨水地区的建筑布局留出更多的视线廊道。
5.3.2建筑风格色彩:建筑风格以现代、明快、大方为主,主体简洁明确,与宜居区整体风格相协调。居住建筑采用中小尺度的建筑体量,避免使用过长的板式建筑,鼓励使用石材贴面等,不允许使用大面积的反射玻璃和金属反光材料。
5.3.3绿化景观要求:建筑架空层、道路交叉口退让范围内,应设置开放的街景广场或绿地。绿化景观应结合不同空间,配置不同种类和密度的绿植,营造丰富的空间氛围。沿路和滨水区域宜适当设置标识系统、公共艺术等城市家具,丰富城市界面。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
6地下空间
6.1主导功能为停车空间及人防相关配套设施用房,地下空间不计入容积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为其他功能的,按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6.2地下空间开发应综合考虑地质情况和市政管线敷设要求,结合海绵城市的相关规范开展设计。
6.3其它:地下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应不小于地下室深度的0.7倍,两层及以上地下室如确实无法满足的可通过结构和安全论证适度减少退让,但不得小于3米。相邻地块有安全防护等特殊要求的,应满足相关规范或规定要求。
7遵守事项
7.1本规划条件是我局审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依据,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本条件内容进行规划设计,不得任意更改和违反。
7.2项目规划设计的其余未尽事宜应符合《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平政办[]号)要求。
7.3建设单位应按照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七以上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包含在总建筑面积之中),且应方便业主的管理和使用。如对应的地块为居住和其他功能混合,可按建筑的使用性质结合实际使用需求分别按照各自比例配置物业用房。养老助残设施应根据《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建设发[]号)的要求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其中服务用房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各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并方便后续使用和移交管理,居家养老用房应满足相关日照要求。
7.4人防设施配建要求:1、人防设施配建面积:应按相关人防规定建设人防设施配建面积;昆阳镇、滨海新兴产业园住宅建筑配建比例为地面总建筑面积8%,其他民用建筑5%;鳌江镇、萧江镇、水头镇住宅建筑配建比例为地面总建筑面积7%,其他民用建筑4%。2、防护等级:核6常6级。3、战时功能:二等人员掩蔽所(若符合人防相关规定,可向人防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战时功能)。按相关规范配备地块内需配建筑的市政、消防等设施。
7.5本规划条件附用地红线图1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7.6总建筑面积计算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的计算规则执行。
7.7商办类的规划设计应满足《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市规[]24号)的要求。
7.8体育健身设施按照人均室内建筑面积≥0.1平方米或室外活动场地面积≥0.3平方米设置,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7.9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应严格执行现行建设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
7.10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未尽事宜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设计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划条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对建筑功能、建筑面积等内容应准确规范的表达,保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文字标明的技术经济指标与图纸所示一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11国有土地出让(划拨)项目规划条件函自发出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申请延续或申请延续申请未获批准的,规划条件失效。
备注:()内容为规划条件补充内容,为普适内容。
[]内容为规划条件填写注意事项,非实质内容。
附件:用地红线图。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1月7日
给后台发送口令「一鸣」(抽奖口令建议直接复制,避免错别字)
后台将抽出5位幸运的小伙伴赠送每人价值元一鸣充值卡一张中奖后会有工作人员联系你哦~
本活动为早安平阳平台发起的回馈粉丝福利活动
奖品是早安平阳平台自行采购,非商家活动,与一鸣无关!
往期精彩
平阳车祸,现场触目惊心!杀人案细节来了!潜逃24年!已是某温州商会秘书长!
紧急!平阳一女生喝下农药,还要跳楼!
水头大转盘车祸!通报来了!
平阳县首个众筹众建的小区,来看看!
涉黑、充当"保护伞"!平阳19人被判刑!
法律顾问:郭炳彪律师浙江泽瓯律师事务所
商务合作(同白癜风医院合肥哪家好白癜风医院合肥哪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