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新河县关于选调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的公告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新河县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高中教师单位为新河中学;招聘小学教师单位为滏阳小学、南阳中心校、荆庄中心校、王府中心校、邢彦中心校、辛章中心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讲、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高级中学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是同一学科门类;
5、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岗位要求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原则上一致;
6、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国考笔试、面试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中注明的考试类别应聘相应的岗位。8月30日前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7月2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年7月23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新河县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7月23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招聘公告,从年7月16日通过新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县教文广体旅游局公示栏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年7月23日上午9:00—7月27日下午5:00。
3、报名地点:新河中学。联系—。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持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②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③5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者需填报《新河县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表格从新河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并在“个人诚信保证栏”签字,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岗,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3)请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