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溪镇新河村圩里自然村村民陈锁华告诉记者,20多年前,他们村里一块面积约5亩的土地承包给了陈金仙,但他一直没有上交承包款。在采访中,陈金仙却向记者表示,他的承包款早已全部交清。
那么,真实情况到底是什么呢?直溪镇新河村委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韩粉琴介绍,年,陈金仙确实与原建昌镇圩里村委签了一份承包期限20年的合同,前10年,他的承包款已逐年如数上交村委会。
直溪镇新河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韩粉琴年以后,原圩里村委将鱼塘返还给村民小组,鱼塘承包款开始是我们去收的,后来是村民小组长收。
韩粉琴说,年,我区对行政村进行合并,圩里自然村划归直溪镇新河村委管辖,当时他们与陈金仙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才发现其在年后,一直没有向村民小组缴纳承包款。
直溪镇新河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韩粉琴究竟是村民小组长去收款陈金仙不交,还是村民小组长没有去收,这个情况现在已经不清楚了。
发现情况后,新河村委立即向陈金仙催缴年之后的鱼塘承包款。
直溪镇新河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韩粉琴当时我们叫他陈金仙将合同重新签订一下,期限7年,将承包款一次性交清,与他们村其它鱼塘的承包期限一致,他陈金仙没有同意。
韩粉琴表示,根据原先的合同约定,陈金仙必须在每年腊月十五前向村民小组缴纳下一年度的承包款,逾期不交,村民小组可以终止合同。
直溪镇新河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韩粉琴感觉违约了,陈金仙就请出村民陈尔虎,做调解工作,他的承包款听说交给陈尔虎了,但是陈尔虎也没有与村委会结过账。
直溪镇新河村委承诺,目前,他们正在调查村民陈尔虎收取承包款一事,以维护组集体及村民的合法利益,同时督促村民小组收回承包给陈金仙的土地,让村民自己讨论决定再次发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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