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新河县招劳务派遣人员89人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和解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状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全县公开招聘89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89名劳务派遣人员,其中社区工作人员64名,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23名,重点项目招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以上岗位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报考者本人(年7月1日前)具有新河县户籍或为新河生源地(包含因异地上学迁出人员或夫妻一方为新河县户籍);
2.具体年龄、学历要求以《新河县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计划表》为准;
3.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
6.具备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过吸毒史的;
4.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5.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
8.已在我县聘用为劳务派遣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本次岗位需求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6月26日—年7月2日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新河发布"、"新河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