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两级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第1号)
根据《海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三亚市两级法院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委托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人力资源”)负责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7名;
2.城郊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16名。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年度三亚市两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2)中要求的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
2.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有吸毒或吸毒经历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曾被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8.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三)岗位设置及岗位待遇
具体招聘职位、资格、待遇详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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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信息首次将在惠民人力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