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险局
对于年度第二批请求稳岗返还企业的
公示
为扶助企业纾解艰巨、波动工作岗亭,凭借邢台市人社局、邢台市财务局对于转发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务厅《对于进一步落实工作保险稳岗返还策略扶助疫情防控处事的告示》的告示(邢人社办﹝﹞40号、冀人社字﹝﹞39号)文献精力及规则,现将年度我县第二批请求稳岗返还的12家单元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年5月29日-年6月4日。若有不允许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法向新河县人社局工作保险所反响(信函以抵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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