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向赵王新河、大清河、马庄干渠、金马淀干渠、南灌渠、北排渠引水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及时补充我县地下水源、改善生态环境,经新区研究同意,于年11月17日上午10时向赵王新河、大清河、马庄干渠、金马淀干渠、南灌渠、北排渠等引水。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公告如下:
一、引水河道、干渠所属范围内(堤防、河道、河滩地)的人员、设备、物资立即全部撤离。
二、穿越引水河道、干渠的桥梁、电力、通信、管道等设施所属单位加强巡查,确保安全。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引水河道、干渠沿线私设的排污口、排水口要立即自行拆除、封堵。
三、禁止任何人在赵王新河、大清河等引水河道、干渠所属范围内(堤防、河道、河滩地)进行捕鱼、游泳、滑冰、玩耍、健身等一切危险活动。
四、严禁在赵王新河、大清河等引水河道、干渠所属范围内(堤防、河道、河滩地)进行取土、建房、葬坟、排污、倾倒垃圾等一切非法活动,确保河道安全、清洁卫生。
五、各沿线乡镇要加强巡查、值守,确保引水期间堤防安全。
特此公告。
雄县河长制办公室
年11月17日
原标题:《关于向赵王新河、大清河、马庄干渠、金马淀干渠、南灌渠、北排渠引水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