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了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我局在部分国省干道设置了区间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记录超速、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设置的区间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道路名称
测速设备的起点及终点位置
区间路段限速值
(Km/h)
1
S
S-车辐山龙湖
70
S-燕子埠韩寺
2
S
S-土山张宋
80
S-占城许集
3
S
S-邹庄呦山
70
S-邹庄新兴
4
S
S-新河大楼
80
S-新河胡圩
5
S
S-碾庄李家
80
S-碾庄才庄
6
S
S-炮车范庄
80
S-张楼薛口
7
S
S-开发区戴圩村
80
S-开发区老耿埠
8
G
G-车辐山车前
70
G-燕子埠棠棣埠
9
G
G-铁富艾山后
70
G-铁富艾山西
10
山海大道
山海大道-赵墩白家庄
60
山海大道-宿羊山新村
以上区间测速设备于年10月15日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区间测速提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邳州市公安局
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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