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风、家教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家庭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文明新风尚中的独特作用,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决定在“5·15国际家庭日”期间表彰命名一批“平安家庭”示范村(社区)、示范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推荐,经县委政法委、县妇联联审,现将拟表彰命名的康家沟村等10个“平安家庭”示范村(社区)、于小红等户“平安家庭”示范户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县妇联办公室实名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不存在影响表彰命名的问题,将予以表彰命名。
公示时间:年4月29日—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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