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新河镇人民政府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01
招聘岗位
新河镇港北居网格员2名(原东城居、原北城居网格各1名)。
02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志于基层治理工作,乐意为群众服务,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协作的精神。
2、具有新河镇户籍,居住地址为新河镇建城区范围内,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含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会熟练操作电脑、智能手机;
4、年龄50周岁及以下(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曾受过刑事或治案处罚的人员;
3、曾被镇(街道)或基层站所辞退或开除的人员;
4、其他认为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03
工作待遇
实行基本工资加考核奖励的薪酬制度,年薪3万元左右(包括工资、考核奖等),具体收入结合所在村居网格实际工作量计算。
04
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年9月1日-年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新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报名时需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招录程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经政审合格者,择优录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注:本公告由新河镇负责解释,-
供稿:综治办
编辑:孙宇
校对:梁滢许家诚
审核:李义叶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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