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热线直溪镇新河村土地对外发包

屏幕上的这片水域,位于直溪镇新河村。最近一段时间,就是为了这片水域的承包款,部分村民对承包人产生了质疑。

直溪镇新河村村民陈锁华告诉记者,眼前这块土地属于圩里自然村第三村民小组,面积约5亩多,在多年前就被发包了出去。

直溪镇新河村圩里自然村村民陈锁华

20多年前,这边原来是低田,后来村委会承包给陈金仙,村民小组成员一个没有签字。

陈锁华说,陈金仙承包这块土地后,将它开挖成鱼塘搞养殖。5年后,陈金仙又与村委会续签合同,约定承包期限18年,至年年底到期。可在这期间,陈锁华却发现,陈金仙没有上交承包款。

直溪镇新河村圩里自然村村民陈锁华

土地承包款一分没有见到。

陈锁华表示,陈金仙承包村里的土地,理应上交承包款,怎么可以私自得益呢?

直溪镇新河村圩里自然村村民陈锁华

从去年开始,他又将水面转包给养藕的了,自己写的合同,承包金他自己收取。

在采访现场,记者见到了这片水域的承包人陈金仙。他说,年5月10日,他与当时的建昌镇圩里村委签订合同,以每亩80元的价格承包了5亩土地,承包期限为年至年。

承包人陈金仙

都交的,当时的土地承包款都交的,那时归村委会,后来村委会将土地下放到村民小组,我也都交款的,不欠一分钱。

陈金仙说,他手里还保留了鱼塘上交款的部分交款凭据。

承包人陈金仙

这里有交款手续,这人是村委书记指定他来收款的。

记者发现,这几张交款收据,全部是由一位名叫陈尔虎的人手写的,落款日期为年2月26日和年1月16日。

承包人陈金仙

这人是什么人?村民小组的成员,村民小组长不肯收,他要终止我的合同。

那么,陈金仙承包村里的鱼塘,为何要将承包金交给村民陈尔虎?陈尔虎收取的承包金又到哪里去了?村民小组长为何要终止陈金仙的承包合同呢?详细内容,请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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