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平原地区
我市市民出行的主要方式
骑行电动车
但是,街头我们捕捉到的
电动自行车
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
乱象频发
……
违法的你或许还在暗自窃喜多“赢”了几秒
但是却不知道你有可能会“输”了一辈子
轻则受伤住院,重则失去生命
试问,你的人生就真的差这几秒钟吗?
让我们一起看看发生在身边的电动车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希望今后类似的事故越来越少。
时间:年06月02日16时46分许,
地点:大学路与育英大街交叉口
刘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大学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其车与对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碰撞,致使刘某受伤。
事故时间:年4月16日6时57分,
事故地点:天衢路与育英大街交叉口
任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天衢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其车与前方步行的姚某碰撞,致使姚某受伤(该事故为事后报案,无原始现场)。
时间:年05月11日17时20分许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外环闫王张路口
张某无证驾驶电驱动三轮车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外环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左转弯时,其车与沿北外环由东向西行驶的韩某斌驾驶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致使张某受伤。
年5月9日12时10分
事故地点:新河路岔河桥西侧
王某峰驾驶小型轿车沿德城区新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新河路岔河桥西侧左转弯时,与由东向西崔某海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致使崔某海受伤。
年第一季度,德州市城区涉电动自行车(含摩托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72起,事故风险隐患处在高位!
电动车交通违法
逆行、超速、占用机动车道……
很多时候
不知道电动车还会从哪个角落里突然窜出
血淋淋的事故警示我们
安全与守法同在,切莫心存侥幸!
德州交警提醒文明行驶应该成为每一位电动车驾驶员的出行习惯,守法出行更是对自身、家庭以及社会的一种责任。
守规则、戴头盔
过路口、不抢行、细观察
生命只有一次
不要让生命安全在你的手中“失控”
每个人都是城市流动的风景
共建文明城市
愿——
文明出行!
安全随行!
来源:德州交警
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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