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新河县公安局
新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年1月20日(农历腊月廿六)
振堂路集市临时迁移的通告
春节临近,为规范年货市场秩序,方便群众采购年货,同时缓解振堂路交通压力,经研究,决定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六)振堂路集市临时迁移至北环路和新华路,同时禁止在振堂路摆摊设点。各集市商贩要自觉到北环路或新华路两侧摆摊设点。县城管局、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将开展联合执法,对擅自在振堂路摆摊设点的商贩依法查处。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到北环路或新华路采购年货。过往车辆请提前绕行。
特此通告
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河县公安局
新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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