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农村产权服务平台签订首宗集体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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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地流转#

12月6日,贺兰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举行首宗集体林权流转规范合同签约仪式,旨在推动解决集体林地资源发展的难题,撬动大量资本向农业农村集聚,充分释放农村产权价值,有效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集体林业扩权、赋能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活力。

此次集体林地流转是贺兰县首次通过农村产权流转平台进行的,面积亩,流转年限20年,由洪广镇金山村村委会与宁夏高源银色高地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签订规范流转合同,这标志着贺兰县山林权改革在解决部分长期制约林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上迈出了重要一步。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促进了林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林业生产经营要素的流动,建立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多元化,责权利相统一的新机制,激发广大林农和全社会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实现集体林业可持续科学发展。

贺兰县在洪广镇金山村开展集体林权改革试点,探索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重点是放活经营权,促进林地资源合理利用,在保障村集体权益的同时,为经营者提供融资保障。加快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健全林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理顺林权确权登记、流转登记的职能。通过明晰林地承包权,进一步放活林地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受益权,积极引导集体林地经营权通过出租、转让、合作等多种方式,依法有序流转。后期我县将继续锚定目标,紧抓山林权改革机遇,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推动贺兰县林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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