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公司推出的 据了解,年11月12日,创博亚太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 年3月19日,商标局作出裁定,上述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经创博亚太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评委同样裁定“ 对于为何不予核准“ 但是,创博亚太公司则提出,其公司使用和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时间早于腾讯公司推出“ 对此,北京高院在判决中指出,由于具有“其他不良影响”属于商标注册的绝对禁止事项,一旦认定某一标志具有“其他不良影响”,即意味着不仅该标志在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上都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更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因此,在认定时必须持相当慎重的态度。在本案中,涉案商标由中文“ 同时,创博亚太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也难以认定“其他不良影响”的存在。即使腾讯公司的“ 此外,互联网环境下计算机应用程序能够及时在线更新,即使该计算机应用程序的名称或者商标标志发生变化,也能够十分迅捷便利地通知到相关用户,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相关应用程序及其来源的混淆误认。
但法院指出,涉案商标由中文“ 也就是说,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商评委不予核准注册的相关认定存在不当,但裁定结论正确,虽然创博亚太公司的部分上诉理由能够成立,但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最终还是判决驳回上诉。
(文章转载自凤凰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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