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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我局依法办理了新河县兴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齐家汇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字第号。项目建设位置为时代路以南、泰达街东侧,项目总建筑面积.62平方米,其中地上.96平方米,地下.66平方米。
依据《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我局依法予以公告。
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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