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案卷如此碰瓷,让这三个好朋友二

<

张某、戴某、赖某本是三个毫不相干的人。然而“机缘巧合”,三人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结成所谓“好朋友”。不过这三名“好朋友”出狱后并没有痛改前非,而重聚在一起,又干起了违法的勾当。最终,一起再次锒铛入狱。

张某因犯敲诈勒索罪,于年12月1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服刑期间,他认识了犯职务侵占罪的戴某和犯盗窃罪的赖某。他们在看守所里互相照顾,就变成所谓的“好朋友”。后来三人先后刑满释放,又重聚在一起。

张某此前被判刑,是因为他以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碰瓷”。出狱后,张某竟然又和戴某、赖某协商,以同样的方式去“搞点钱”。他们合谋利用某些驾驶员酒后驾车不敢报警处理的心理,碰撞这些车辆,对酒驾人员实施敲诈勒索。

年7月31日,戴某让其妻子向深圳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了一辆宝马牌轿车,开始着手实施作案。

年8月3日凌晨2点多,他们驾驶租来的宝马车来到揭阳市榕城区新河路一酒吧附近寻找作案目标。

观察过程中,张某发现疑似喝了酒的被害人洪某驾驶汽车离开酒吧,便通知了戴某和赖某。

于是,戴某驾驶租来的宝马汽车尾随并撞上洪某驾驶的汽车。然后,戴、赖二人下车威胁洪某,要求赔钱私了,否则将报警处理。

经过讨价还价,被拿住把柄的被害人洪某通过朋友的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nhexianzx.com/xhxjq/14907.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