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下午,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在新河召开对新河县院党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省院督导组副组长、驻省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仕元,省院督导组成员、衡水枣强县院检委会委员、一级检察官胡建军,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辛辉,市院党组第一巡察组组长李东玲,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建勇出席会议,新河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瑞玲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市院党组第一巡察组组长李东玲宣读了市院党组《对新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该意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省市院年度以及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要求,紧扣新河县院党组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查找出了新河县院党组在“四个落实”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三方面的整改意见建议。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辛辉就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取得实效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巡察整改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政治组织保证,着力提高党建质量,补齐检察工作短板弱项,积极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党组书记、检察长侯瑞玲对市院党组第一巡察组严明的工作纪律、务实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表示衷心的感谢,认为反馈意见客观中肯、切合实际,完全认同并诚恳接受。下一步将对整改事项逐条分析梳理,制订详细整改方案,加强薄弱环节的整改,解决突出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落到实处。并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三个自觉”集中提升行动为抓手,变压力为动力,发扬成绩、正视问题、改进不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昂扬的状态、务实的作风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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