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

白癜风的治疗方法最先进的专科医院在哪 http://www.yangguizhe.com/bdfzx/gysy/m/325.html

新河县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

为提高全县经济运行向高质量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双创双服”活动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则

1.本意见旨在扶持和激励工商企业加快科技进步,实现转型升级,奋力跨越赶超,努力做大做强。范围仅限于新河县县域内经济实体(不含房地产企业及政策性企业),对农业产业的支持另行制订。

2.对新引进的大型企业(集团):包括央企、主板上市公司、全国强以及能够提升我县经济结构,经济总量占比较大,对财政税收有特殊贡献的企业其扶持激励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3.对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和荣誉的企业,县内给予配套扶持和要素支持。

二、转型发展激励

4.支持企业加大投资,实现转型升级。在土地供应上,按照项目实际总投资,对投资1-5亿元、5-10亿元、10亿元以上三个档次,且投资强度等指标达到省级开发区标准的,除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进行招、挂、拍外,县财政分别给予每亩1万元、3万元、5万元的园区十通一平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在金融支持上,协调帮办银行贷款资金,并对取得金融机构贷款且符合国家鼓励类的项目投资实行资金补助,补助额度掌握在按照项目投资额度或贷款额度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定比例(投资按照万元至1亿元为5%,1亿元以上10%;贷款按照单笔起点万元,3%标准),用于企业研发和新建项目。

5.鼓励外商投资。对当年实现外资注入,每50万美元补贴企业手续跑办费用1万元人民币。

6.引导企业外出参与经济活动。企业参加国内或国际产品博览会、投资洽谈会活动,展台租赁费用按国内每个展台0.5万元、国际每个展台1万元进行补贴。

三、创新活力激励

7.积极扶持“双创”(创新创业)基地。对在我县投资建立双创中心、众创空间、科技项目孵化基地(器),获得省、市认定的,分别一次性补贴资金20-30万元、5-10万元。

8.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进步。对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研发中心、设计中心、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并获得国家、省、市认定,按照带动作用及对行业影响力,分别给予50-80万、10-20万、1-5万的科研经费补助。对当年升级为规模工业企业的补助手续费用2万元。

9.奖励企业(个人)创建名牌及科技发明。对被国家或省认定为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进行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的奖励5万元;对获得省级的奖励2万元;对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每项奖励1万元、0.2万元。同时对发明专利年费进行奖补。

10.激励引进新业态经济。对入驻我县的新业态经济,占用资源少,贡献较大的,支持企业环保节能补助,额度不超过税金县享部分的30%。

11.推进工业4.0在骨干企业中开展。对企业主动按照工业4.0标准进行管理提升改造的,基本完成后,支持企业科技进步资金20--30万元。

四、经济贡献激励

12.扶持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对年上缴税金1亿元、万元、万元的企业,且增幅高于10%的,给予扶持,对照企业当年实施的扶持项目予以补助,补助额度在新增税款县级分享部分的60%、40%、20%,对成长速度突出的企业同时适度补助。

13.坚持资源集约化。建立企业效益与资源要素挂钩考核机制,实行以电核税(支持单度电税收超过1元的企业)、以地核税(支持亩均税收超过10万元的企业),给予环保节能补贴。

14.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对当年认定为规上服务业企业且完成入统的,补助企业完善手续资金5万元。

五、要素服务激励

15.引导金融企业支持地方经济。对金融企业当年存贷比每增加2个百分点,奖励1万元;当年新增贷款余额每增加1亿元,奖励1万元。

16.大力倡导引进人才。对规上企业引进的县内外优秀人才给予经济补助和政策待遇。对引进的院士级、教授级、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补助0元、元、、、元的生活补助;在新河安家置业的,补助住房基金,按照工作年限,每个工作年限折补10万、5万、1-5万元补贴;在政策上,对特殊人才有需求,优先推荐市、县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六、奖励程序

1.成立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县长李宏欣任组长,相关副县长及人大、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政策和落实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

2.本意见所奖企业同一事项符合奖励多项条件的,由企业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奖励,具体条款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3.企业达到以上奖励条件的,原则掌握当年12月份至次年1月份集中申报,县组成评审小组予以评审。评审时,依据职能责任分工,按各种证件原件、原始票据、合同、文件、相关部门备案等依据进行评定、审议与上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落实。

4.本意见自年3月份实行。此前与此意见不符的,以此意见为准。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nhexianzx.com/xhxls/7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