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林员4人。
01
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温岭市户籍,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为22—60周岁,在森林资源保护中有突出表现的可适当放宽至65岁;
3.热心林业事业,服务意识强,在森林资源保护,护林防火中能起示范带头作用。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曾被镇(街道)或基层站所辞退或开除的;
4.其他认为不适宜报考的。
02
工作待遇
用工性质为劳动合同制,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年薪1万元左右。
03
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新河镇人民政府农办(室);
3.报名办法: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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