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凌晨4时许,夏日晨光微启,雨后雾锁全城,新河县人民法院院内警灯闪烁,一支由院长带队组成的30人执行队伍整装待发,“坚决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在新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建鹏简短动员后,4辆警车迅速集结,按预定时间、路线准时出发。此次执行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委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办、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以及《河北法制报》、《牛城晚报》、邢台市电视台、新河县电视台记者等特邀监督员共计25人全程参与、见证、监督了整个执行过程。
拖欠租金一万九拒不履行被拘留
凌晨4时45分,执行队伍集体来到新河县仁让里乡宋家寨村的陈某门前。
陈某与申请人系同村村民,因陈某长期耕种申请人土地但未给付申请人土地承包金元,被申请人一纸诉讼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陈谋给付拖欠承包费生效后,陈某坚持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随后申请人申请法院执行,执行通知书下达后,陈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因陈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且拒绝申报财产,于是将陈某司法拘留了15天,仍拒绝履行经过多方查证后,发现该纠纷涉及承包地系家庭共同承包,且陈某与丈夫刘某还承包了村里其他户的耕地80多亩,于是追加了陈某丈夫刘某为被执行人。
行动中,执行人员向其宣讲了相关政策,并督促其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但陈某、刘某不仅不履行义务,还态度恶劣。最终,执行人员对刘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对陈某家进行了搜查。
担保借款被执行辜负信任遭追偿
5点30分,执行人员又马不停蹄的来到新河镇车张村的宋某家中。
“觉得和宋某关系不错,钱也不多,他们也有能力还,就在保证人上签了字”、“没想到被坑了,宋某不还钱法院让我替还了”,一头懊恼、后悔表情的申请执行人赵某向执行法官诉苦。担保人赵某先行垫付后,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偿。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随即向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通知书》,要求宋某按法院判决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但宋某对此置若罔闻,既不履行,也未申报财产。当执行人员来到宋某门前时,大门紧闭,经与邻居了解,宋某已早早地下地干活了。于是,执行人员一边根据搜查令,搬来高梯进去院内打开大门,一边派遣法警到田间寻找到了被执行人宋某。
经过搜查,在宋某院内发现东风风光汽车一辆,遂依法决定对车辆进行扣押,随即安排法警押送该车回法院,但在半路被宋某的妹妹、妹夫劫走,在执行后续队伍赶到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宋某妹妹采取了拘留措施,并扣押了作案车辆,随后宋某妹夫到法院投案。
召开新闻发布会彰显法律威慑力
上午8时整,新河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委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办、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以及《河北法制报》、《牛城晚报》、邢台市电视台、新河县电视台记者等特邀监督员共计25人参加了发布会。
会上,由该院执行局长王伟通报了此次“凌晨突击、剑指老赖”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情况,该院主管副院长宋兆瑞对上半年来执行工作进行了总结,新河法院上半年新收执行案件件,执结件,执结率70.25%,跃居全市第一。党组书记、院长刘建鹏最后强调,新河法院将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为早日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的目标积极努力:一是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和频次,每周开展执行行动不少于1次,持续保持执行威慑,严惩“老赖”;二是将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压缩“老赖”活动空间;三是将失信被执行人在法院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播出;三是联合县公安、检察院加大打击拒执犯罪,追究“老赖”刑事责任;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引领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据统计,此次集中执行共涉及5名被执行人,居住地分别为新河县宋家寨村、车张村、子林村、故现村,行程近公里,涉案标的额近20万元,依法司法拘留4人、扣押汽车两部,搜查出银行卡4张、现金多元、纪念币16枚,有力彰显了法律威慑力,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判决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参与见证的23名监督员对新河法院坚持依法文明的执行方式、捍卫法律的决心勇气、开展执行工作的力度频次给予了高度评价和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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