箬横地名,源于桥名。桥在团浦。新石器时期,境内即有人类原始生活(年,境内出土新石器时期的三孔石刀一件)。据史料记载,春秋时属“于越”地,亦称瓯地。战国时,楚灭越,易为楚地。秦代时,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惠帝三年(前),属东海王封地,为东越地,亦称东瓯国。
东瓯国仅存54年。汉景帝三年(前),吴楚七国之乱爆发,“独东瓯从吴”。事败后,东瓯王为保全,受汉廷之命诱杀吴王刘濞。后刘濞之子刘驹“亡走闽越”、怨恨东瓯王,怂恿闽越王“击东瓯”。建元三年(前),“闽越发兵围东瓯”。后东瓯权衡利弊,自知不是闽越对手,便举国(约4万军民)内迁今安徽省内,至此,国灭地废。
不久,地归闽越国。建元六年(前),汉军兵临闽越国。武帝敕封余善为东越王,境属封地。元鼎六年(前)秋,东越王反,自称“武帝”。汉武帝兵讨之,于次年将其消灭,除东越;境地百姓再遭内徙,改其地属会稽郡鄞县,置回浦乡。始元二年(前85年),以鄞县回浦乡置回浦县,县治回浦(今章安),属会稽郡,隶扬州,地从属。
东汉建武年间(一作章和元年),回浦县改名章安县。永建四年(年)(一作永和三年),析章安县东瓯乡置永宁县(县治在今永嘉县内)。境地前后皆受其辖。
三国东吴黄武、黄龙年间(年~年)分章安县西北部置始平县,分章安县西部及永宁县部分境域置临海县,以县境临海山而得名。境地属临海县;少帝太平二年(年),分会稽郡东部置临海郡,隶扬州,郡治章安(一作初治临海,寻徙章安),辖章安、临海、始平、永宁、松阳、罗阳(后改安阳)、罗江7县,境域远及闽北。境地归临海郡。
东晋太宁元年(),分临海郡南部永宁、松阳、安固、横阳4县置永嘉郡。宁康二年()分永宁县置乐成县;境地划归乐成,属永嘉郡。隋开皇九年(),灭南朝陈,废永嘉郡为处州。十二年(),改称括州,乐成并永嘉,境地属永嘉县。大业三年(),改州为郡,地属永嘉郡永嘉县。
唐武德五年()置台州,以境内有天台山而得名,台州之名自此始。上元二年()置温州。临海县东北部置宁海县、南部置永宁县。地归属台州永宁县(另一说境地自东晋时一直为临海、永宁县版图,未曾分离至乐成县、永嘉县)。
天授元年(),改永宁为黄岩,属黄岩县。开元二十一年()隶江南东道。天宝元年()台州除名,复称临海郡。乾元元年(年)复称台州。宋时,行乡里制,县下设乡,乡下设里,境地属黄岩县太平乡。
元元贞元年(5),升为黄岩州。明洪武二年(),复县。境地皆属,及至成化太平置县,时辖黄岩县太平乡第四十二都2图、四十三都3图、四十四都3图和四十五都4图。
据《嘉庆太平县志》载,“成化五年()(经文献记载,时已农历十二月,故非年),以(台州)知府阮勤请,析黄岩南方岩、太平、繁昌三乡,置太平县”,是为温岭建县之始,以境内之太平山(一作太岩平)得名。十二年(),又以原乐清的山门乡、玉环乡并入太平县。境地时辖太平县太平乡第三都2图、第四都2图、第五都2图、第六都2图和第七都。
清沿明制。康熙十二年(),都编为村,境域合23村,分别是石桥、沙角、河岙、山前、半岭、黄仙岙、阮岙,塘头、高浦、坊边、应毛、陈琅洋,淋头、甘岙、苍山、乌沙浦、夏公岙,晋岙、箬横、后峰、盘马、平溪,浦南。乾隆二十八年(),改村为庄,境内合15庄,分别是余萧、石桥、沙中,琅洋、高浦、应毛、坊边、茅山,上半、下半,团浦、盘马、后峰、大路,浦南。
民国初,县以下设乡镇,为自治单位。2年(),箬横建镇,镇公所在后街后庙,为时太平县一区两镇之一,桥下为乡,乡(镇)沿清制设庄。3年(),太平易名温岭,镇境分属县南乡箬横镇、桥下乡。18年(9),南乡称南区,镇境分属桥下里、石桥里、解龙头里、车路闸里、箬横里、淋头里、东车路里,松南里、松东里、松西北里、石塘里、外箬里、岛盘里13里39村。次年,2月,改村、里为乡、镇,6月,以序数命名成立区公所。镇境时为箬横镇、团浦乡、义民乡、前江乡、山前乡、下墩乡、娄江乡、谢家乡、大路乡、晋岙乡、桥下乡、茅山乡、应毛乡、解龙乡、高浦乡、坊边乡、琅洋乡、琅北乡、车江镇、车路镇、上沙乡、下沙乡、贯庄乡、三升乡、庙前乡地,属温岭县第三区,即原南区,区公所设箬横镇。
民国23年()12月,撤销区公所,实行保甲制。次年3月,调整乡镇规模,镇境时为箬横镇(24保)、盘马乡(17保)、晋大乡(10保)、桥下镇(16保)、高龙乡(22保)、车浦乡(20保)、贯庄乡(17保)地,直属温岭县。25年()8月,以原第三区改设松门区,其中盘马乡、晋大乡划归新河区(原第二区)。镇境分属松门区的箬横镇、桥下镇、高龙乡、车浦乡、贯庄乡和新河区的盘马乡、晋大乡。29年(),盘马、晋大合并为大峰乡。34年()12月撤销新河区署,次年5月撤销松门区署。36年()9月,桥下镇改为乡建制。镇境时为箬横镇、贯庄乡、车浦乡、高龙乡、桥下乡、大峰乡地,直属温岭县。
年5月28日,温岭解放,废除保甲制,实行乡村制。8月,箬横区公所建立;11月,析大峰乡和箬横镇一部置白峰乡,镇境为箬横镇、贯庄乡、车浦乡、高龙乡、石桥乡、桥下乡、白峰乡和大峰乡地,属箬横区。
年下半年至年上半年,调整区、乡(镇)规模和建制,分大乡设小乡。镇境时为箬横区地,分属箬横镇、镇东乡、太和乡、三星乡、庙前乡、海城乡、贯庄乡、上乌沙乡、下乌沙乡、车路乡、东浦乡、西浦乡、高龙乡、胜利乡、桥下乡、彭林乡、白峰乡、晋岙乡、山前乡、山后乡、下朱乡。
年3月,实施撤小乡并大乡。同年6月,撤销箬横区建制,其所辖乡(镇)直属温岭县。次年4月,恢复箬横区建制,原辖乡(镇)复属箬横区管辖。镇境时为箬横区地,分属箬横镇、镇东乡、乌沙乡、东浦乡、高龙乡、白峰乡、山前乡。
年10月,撤销区、乡(镇)建制,以原区辖区范围设立人民公社(即大公社时期)。人民公社下设生产大队,后改为营,其范围相当于原小乡。镇境时为箬横、镇东、太和、三星、庙前。海城、贯庄、上乌沙、下乌沙、车路、东浦、西浦、高龙、胜利、桥下、彭林、白峰、晋岙、山前、山后、下朱21营之地,属箬横人民公社。
年3月,撤并营建制,改设管理区。镇境时为箬横公社地,分属箬横、镇东、庙前、乌沙、东浦、高龙、白峰、山前8个管理区。同年9月,撤销箬横管理区,恢复箬横镇建制。次年10月,撤销镇东管理区,并入箬横镇。
年10月,人民公社体制下放,撤销按区设立的大公社,恢复区建制,各管理区改制为人民公社。镇境时为箬横区地,分属箬横镇、庙前公社、乌沙公社、东浦公社、高龙公社、白峰公社、山前公社。“文革”期间,年3月,庙前公社更名为东方公社,高龙公社更名为前进公社。年2月,前进公社恢复高龙公社原名。
年10月,人民公社体制取消,恢复乡建制,镇境为箬横区地,分属箬横镇、东方乡、乌沙乡、东浦乡、高龙乡、白峰乡、山前乡。
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由县直管乡(镇)。撤销白峰乡、山前乡建制,并入箬横镇;撤销东方乡、乌沙乡建制,合并设贯庄乡。镇境时为箬横镇、贯庄乡、东浦乡、高龙乡地。年3月,温岭撤县设市。次年1月,东浦乡改为建制镇。
年10月,全面调整行政区划,撤销原箬横镇、贯庄乡、东浦镇、高龙乡,合并组建新的箬横镇,直属温岭市管辖。年6月,原东浦农场所辖区域划归箬横镇管辖。
(编辑:杨思思文字整理:江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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