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解决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力争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出行、守法出行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新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加大处罚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始曝光时间
自年9月12日起,对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二、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范围
非机动车闯红灯,或跨越停止线等候信号灯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行驶,或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行人闯红灯,或过路口不按规定走人行道的;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服从交警指挥,不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斑马线)的;在车行道内强行拦车、扒车、坐卧、停留、嬉闹,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以及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等扰乱交通秩序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三、曝光措施
采取监控抓拍、市民抓拍、交警执法拍摄、媒体记者拍摄等各种方式,拍摄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人员,通过电视、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