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申请社会救助
总需要前往政府部门和银行开具各类证明
还得到户籍所在地的
社会救助窗口部门提交申请
手续非常繁琐
现在通过
由广东省民政厅牵头建设的
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
在省内可异地申请社会救助
办事只需跑一次
即可完成申请
十分便民利民
核对系统自年9月1日上线运行以来,截至年7月31日,全省共核对低保申请户、人次,特困供养人员申请人次,医疗救助申请户、人次。
核对系统实现数据共享联动
横向:核对系统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共12个部门以及28家商业银行实现信息对接,实现全省范围内跨地市信息查询,成为全国首个实现银行系统接口对接、数据直查的省份。
纵向:核对系统贯通部、省、市、县、镇五级困难群众救助信息管理,覆盖全省个终端,突破性地推进省内户籍地以外的异地申请渠道,在实现困难群众办事只需跑一次、开具证明材料的周期从2至3周缩短到48小时的同时,有效地遏制了“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确保救助认定公平公正、精准高效。
因部门数据共享联动,便民利民措施实在,核对系统被纳入广东省“主动服务保障底线民生”重点领域数据共享唯一试点应用项目。
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给予充分肯定,并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在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首页。
便民利民
全省任一社会救助窗口可提交申请
解决“申请难”问题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新河社区居民张姨想申请低保,但由于行动不便授权委托其前夫杨叔代办。
杨叔为就近办事,在8月20日11时30分到蓬江区环市街道办事处代其提交申请。
11时45分,工作人员在初步检查资料后利用高拍读卡设备录入资料进行受理,并打印核对业务回执单。受理后,系统自动申请流转至张姨户籍所在地杜阮镇社会事务办后台。
当天15时,杜阮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一登陆系统就看到张姨的申请资料,并在信息化核对完成后为张姨出具核对报告。
据了解,针对人口迁移广泛、城乡流动加速而出现的人户分离、人户不一致等情况,为更加便民利民,核对系统突破性地对分散在不同户籍地的居民提供了申请渠道,群众可向全省任一社会救助窗口提交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一项或多项救助的申请,并授权工作人员通过核对系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
“信息化核对”通过自动获取各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数据,判断申请人家庭是否贫困,免去了申请人前往政府部门和银行开具各类证明的环节,从以前“贫困需要开证明”到信息共享“主动帮你来证明”。
公平公正
核对前移监督触角延伸至申请“入口”
解决“替领、冒领”低保
及“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核对系统通过不断升级和完善功能,实现了全面强化流程控制、增强内控能力,更好地规范在社会救助工作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困难群众如需申请“信息化核对”,需分三步走:
01
首先拿本人身份证直接到乡镇(街道)申请救助,并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采集个人信息,防止冒名顶替。在核对前,需经本人当面签署授权书并拍照、扫描存底,做到人证统一,保证信息化核对有据可依、有案可查。
02
提交申请后,全部由系统流转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办理,实现了核对与审批环节“无缝对接”,系统会自动根据核对结果判断是否符合救助条件,避免人为因素干扰,改变了以往认定社会救助的过程中村(居)委会一级容易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确保核对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
03
经“信息化核对”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自动进入审核审批流程,再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一步核查,确保核对结果完整真实;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剔除,无法进入之后的审核审批环节。
精准高效
利用大数据全过程监控、自动预警
解决人为规避资产核查等“认定难”问题
无论是新申请,还是在保对象复核,核对系统都能及时将不符合条件者清退。
新申请
6月8日,湛江市廉江市石岭镇居民余先生到镇社会救助窗口申请低保,工作人员通过核对系统查到他名下有货车、在当地有个体工商登记信息,且名下存款也超出当地低保标准,于是拒绝受理并书面告知了余先生原因。
在保对象复核
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工作人员在7月19日通过核对系统复核在保对象信息时,发现之前享受低保的温阿姨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在当地有个体工商登记信息,且名下存款也超出当地低保标准,经调查核实后,及时报当地民政局将其清退出低保。
据了解,核对系统实现全省范围数据共享、全国率先银行直查,改变了以往多是依靠救助对象自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等方式导致救助对象认定困难的情况。
此外,为防止人为规避核查,困难群众确认符合救助条件后,系统会自动调用全省低保对象名单,进行每半年至少一次的随机复核。一旦复核家庭收入和财产超标,系统将自动预警,督促县级民政部门及时入户走访调查核实。对经调查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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