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河湖围网养殖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固政办〔〕84号)等规定,为加强怀洪新河、浍河、澥河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依法拆除怀洪新河、浍河、澥河水域(固镇县辖区内)围栏网网箱养殖设施和定置渔具设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除范围:固镇县辖区内的怀洪新河、浍河、澥河水域所有围栏网、网箱等养殖设施和迷魂阵、地笼等违法渔具设施。
二、拆除期限:各养殖单位和个人限于年12月10日前自行拆除所构建的养殖和捕捞渔具设施;年12月10日后养殖单位和个人尚未拆除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会同有关部门于年12月31日前依法清除。
三、拆除方式和奖励办法:各养殖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做好自行捕捞、销售水产品和自行拆除围栏网网箱、渔具和其它设施的准备,严禁继续设置围栏网、网箱和投放苗种。
对在年12月10日之前自行拆除全部围栏网、网箱的养殖户实行货币化奖补,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补助:
凡在年12月10日前自行拆除完毕的,按正常水位水域有根网按主网周长50元/米、滩涂围网按周长30元/米、网箱6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补。
逾期未拆的,一律不予奖励补助。同时将有关养殖业主列入诚信黑名单,五年内禁止其参与规划内国有可养殖水面公开发包竞拍。
四、法律责任:广大群众应积极支持对怀洪新河、浍河、澥河水域内的围栏网等渔具的拆除工作,对违反渔业生产秩序、河道管理、防汛抗旱、国土资源等法律、法规的,由渔政、水政、环保、国土资源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对抗拒、阻碍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工作人员,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年11月14日
固镇县人民政府发布
固镇县人民政府发布